洞见案件选例

安鸿发展有限公司诉地政总署署长 [2024] HKCFI 2221一案中,法院驳回了由两个地段的已故前业主的受让人提起的司法复核申请,该地段被政府根据当时的《收回官地条例》(第124章)收回。在本案中,转让的标的为《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条例”)规定的申索补偿的权利。

申请人提出,根据条例第8条,地政总署署长拒绝受让人申索补偿存在法律上的错误。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主张,并就条例的诠释给予了实用的指导性意见。法院认为,条例所规定的申索补偿权利并非独立、可转让的商品。就此,法院仔细考虑了澳洲《1997年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条例的立法目的与框架,并就审理香港收回土地申索补偿案件的适当法院问题协调了英国和本地法院的意见。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骆敏贤资深大律师(Ms Frances Lok SC)带领律政司署理高级政府律师贺晋德先生(Mr Alvin Hor)和政府律师邓佩欣女士(Ms Nova Tang)在本案中代表地政署署长。

 

判决详情请在查看。

相关成员

frances.lok@dvc.hk
+852 2526 3071

骆敏贤  资深大律师

联系DVC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成立于1984年,现今为香港最大的大律师事务所,拥有近100位优秀成员,曾参与众多带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法律案件。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多名成员亦被委任多项司法机构以及行政机构的重要公职。

日常联络

+852 2526 3071
+852 2810 5287 (fax)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 分 至 下午7时
星期六 上午9时 至 下午1时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置地广场
告罗士打大厦38楼

深圳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
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16层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