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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淑瑛大律师获委任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主席

2024-10-29

日前,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转授的权力,委任德辅成员何淑瑛大律师(Sabrina Ho)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主席。有关任命为期两年,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包括首末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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