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事人对于案件保密性、费用及效率等方面的因素日渐重视,选择在法庭外以仲裁作为替代方式争议解决的情况日益普遍。香港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完善的仲裁及相关法律制度,使其成为极具吸引力的国际仲裁地。
2017年,香港正式通过《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2017年第6号条例(《修订条例》),允许第三方在香港可以合法对仲裁和相关程序提供资助,而不受普通法原则中的助讼及包揽诉讼所禁止,并规定了相关的保障措施。
事务所成员经常以仲裁员身份参与本地及跨境的替代争议解决案件。成员亦以仲裁律师身份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客户参与聆讯。这些仲裁案件受不同仲裁规则管辖,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德国国际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国际商会(ICC)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CITRAL)。德辅成员亦是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以及仲裁员协会会员。
德辅成员尤其擅长处理临时仲裁以及仲裁裁决执行等相关事务,能够灵活地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以及客户需求,机智敏捷地处理案件。
具体专业领域包括:
- 以律师身份参与仲裁
- 以仲裁员身份参与仲裁
- 仲裁裁决的执行
- 专家评估(Expert Determination)
- 专业判决(Adjudication)
德辅成员在推动仲裁发展方面的贡献
自1984年成立以来,德辅成员就开始积极推动替代争议解决办法在香港乃至全球的发展和应用,特别是在香港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德辅首任事务所主席、前成员嘉伯伦御用大律师(Neil Kaplan, CBE KS SBS) 于1990年获委任为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随后长期担任建造与仲裁事务主理法官。随后长期担任建造与仲裁事务主理法官等重要职位。其他成员亦曾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等建筑和房屋领域的重要职位。
德辅现任成员依然活跃在国际及香港本地仲裁领域,为行业发展继续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