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辅成员大律师

刘逸冲  大律师

2021年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2020年 牛津大学 法学硕士(成绩优异)
2019年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年级第一,一级荣誉)
刘逸冲 大律师

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刘大律师接受各专业范畴的委聘,尤其专注于民事与商事领域法律事务。

刘大律师经常代表客户参与投资纠纷、国际贸易等各类仲裁案件,迄今已处理逾40宗仲裁案件,遍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上海仲裁委员会(SHAC)等仲裁机构。所涉程序包括HKIAC机构仲裁规则、HKIAC本地仲裁规则及简易程序,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Rules)项下的仲裁程序;仲裁语言兼及中文及英文。

刘大律师在多宗仲裁中独任代理。其仲裁业务主要涉及投资及退出安排,包括对赌及股权回购、股份赎回及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以及投资方向创始人、发起人及目标公司主张权利的争议,相关投资多位于内地而公司架构设于境外。此外,刘大律师亦处理合资及股东争议、独家经销及特许经营义务、货物买卖、供应链安排,以及建筑工程及一般合同争议。

刘大律师处理的香港法庭案件主要包括公司法及清盘、商事法、公法、竞争法、劳动法和法律冲突等领域。他曾在终审法院、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以及竞争事务审裁处、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土地审裁处出庭,并经常代表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参与法庭案件。

刘大律师亦富有处理存在跨境元素争议的经验。近期,他代表原告方参与宗继昌与宗馥莉一案([2026] HKCA 1292;[2025] HKCFI 3355),该案涉及香港法庭协助内地诉讼处理逾亿美元的信托争议;亦曾代表内地法院委任的管理人及香港清盘人,就内地破产重整程序的认可与协助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请([2026] HKCFI 1320;[2026] HKCFI 3257)。刘大律师亦曾就香港法律问题,于新加坡及内地法院程序以及多个仲裁庭出具法律意见。

在开始执业之前,刘大律师以第一名的成绩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屡获各类奖学金及奖项,并以访问学生的身份于剑桥大学访学一年。毕业之后,刘大律师赴牛津大学深造,以全科优异成绩取得牛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BCL),在财产与信托高级课程以及比较法之公司法课程中排名年级第一。

刘大律师母语为普通话,并在2015年全国高考中获得上海市第一名。刘大律师的工作语言包括普通话、粤语、英语以及上海话。

此外,刘大律师亦以兼职讲师的身份为香港大学合同法、商法及公司法课程授课,亦曾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等内地院校授课。

重要案件

仲裁

刘大律师已处理逾40宗仲裁案件,所涉程序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机构仲裁规则、HKIAC本地仲裁规则及简易程序,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Rules)、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规则项下的仲裁程序,仲裁语言兼及中文及英文。其仲裁业务相当部分涉及投资及退出安排,包括对赌及股权回购、股份赎回及股权转让协议争议,并代表投资方向创始人、发起人及目标公司主张权利;相关投资多位于内地,而公司架构设于境外。

刘大律师亦处理合资及股东争议,包括涉及控制权、僵局及合资方行为的争议,以及独家经销及特许经营义务、货物买卖、供应链安排、建筑工程及一般合同争议。

法院案件

宗继昌等 诉 宗馥莉等([2026] HKCA 1292;[2025] HKCFI 3355)—— 代表原告方,就约18亿美元资产依《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取得保全令以协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上诉法庭拒绝批予上诉许可。

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2026] HKCFI 1320)—— 代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任的管理人,就内地破产重整程序在香港的认可与协助提出申请。

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垠壹香港有限公司清盘案([2026] HKCFI 3257)—— 代表清盘人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协助请求函,处理呈请后股权变动及公司章程否决权条款对清盘人接管内地子公司的阻碍。

E v N([2026] HKCFI 3293)—— 成功抗辩依据《仲裁条例》第81条撤销HKIAC终局裁决之申请。法院裁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所生的争点禁反言属「可受理性」而非「管辖权」问题,适用终审法院 C v D(2023) 26 HKCFAR 216。

AMP Resources Limited v Indagro SA([2026] HKCFI 784)—— 就以CIETAC裁决为基础的清盘呈请取得禁制令;争议核心为在合同未经双方签署的情况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仲裁协议是否成立。

Mike Ghias & Anor v Sirnaomics Limited & Dr Yang Lu([2025] HKCFI 4284)—— 依《仲裁条例》第20条,就上市生物医药集团的不公平损害呈请取得搁置令,交由HKIAC仲裁处理,适用 FamilyMart 及 Republic of Mozambique v Privinvest 就「事项」实质之认定。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诉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HKCFI 1957)—— 就内地判决在香港的登记申请撤销。

花旗国际有限公司 诉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 HKCFI 4665)—— 代表被告,处理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13.3亿美元违约票据受托人依维好协议提出的申索。

东方纺织有限公司 诉 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2025] HKCFI 5387)—— 代表上市公司股东,就股东要求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及罢免五名董事的决议之效力,法院首次就公司章程中「proceed to convene」一语作出诠释。

Sun Min 诉 Chu Kong((2022) 25 HKCFAR 318)—— 终审法院刑事藐视法庭案件。

上述为选录案例,其他案件详见英文简介。

奖学金及奖项

  • Inaugural Cambridge Global Conversations Scholarship (2020-2021)
  • Hou De Charitable Foundation Scholarship for PCLL (2020)
  • Oxford Law Faculty Prize for Advanced Property and Trusts (2020)
  • South Square Prize for Comparative Corporate Law (2020)
  •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Oxford Disability Mooting Championship – Best Speaker in the Semi-Finals (2019)
  • China Oxford Scholarship (2019)
  • DVC Harry Liu Postgraduate Scholarship (2019)
  • Lo & Lo Prize in Land Law (2019)
  • Dean’s Honours List (2016, 2017, 2019)
  • Peter Vine Postgraduate Scholarship (2019)
  • DVC Oxford BCL Scholarship (2019)
  • Oxford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Moot – Powell Gilbert Runner-up Prize for Best Written Submissions (2018-2019)
  • DVC HKU Junior Scholarship (2018)
  • Peter Willoughby Memorial Prize for Criminal Law I & II (2017)
  • Bloomsbury Book Prize in Law and Society (2016)
  • Serena Yang Award (2016)
  • HKU Foundation Scholarship (2015-2019)

工作语言

普通话、广东话、英文、上海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