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许琪莉大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以年级第一名的成绩取得法学士一级荣誉学位。她其后到牛津大学修读法学硕士,并取得了竞争法考试的优等成绩。除了著名的罗德奖学金之外,她也曾获得多项奖学金,包括沈澄纪念奖学金(2016年)。
许大律师于2016年加入德辅大律师事务所,此前,她师从于王鸣峰资深大律师、马嘉俊资深大律师、林欣琪资深大律师和陈政龙资深大律师四位一流的资深大律师。
许大律师的执业范围覆盖民商法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投资/股东纠纷争议、其他商事争议和跨境争议等领域,许大律师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她经常在相关争议中代表客户参与法庭或仲裁聆讯,独立处理过在HKIAC、SIAC、LCIA等国际仲裁中心展开的仲裁,并获得佳绩。许大律师也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单内仲裁员。
此外,许大律师对于金融、证券和竞争事务的监管规定也有独到的经验,曾多次在有关的案件中代表客户参与诉讼,并经常就上市、监管和跨境争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她的客户包括政府部门、证监会、港交所、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企业高管和专业人士。她也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外部律师名单上的成员。
此外,许大律师曾经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人民法院的案件中作为香港法专家提供法律意见。
许大律师的母语是普通话,也操流利的英文和广东话。基于她独特的背景,她可以很快地理解中国客户的需求,并经常代表中国客户处理跨境的诉讼和国际仲裁事宜,包括在正审中独立代表客户出庭。她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对中国的深入了解,使得她广受客户的好评。
在作为大律师执业之余,许大律师自2016年起担任北京大学国际仲裁法课程的讲师,自2023年起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普通法课程的讲师,更自2024年起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普通法课程的讲师,以及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大学共同开设的国际商事规则课程的讲师。此外,许大律师不时担任香港小额审裁处的暂委审裁官和香港上诉庭法官的司法助理。许大律师也是香港大律师公会竞争法委员会和内地事务委员会的一员。
许大律师更荣登2021、2022、2023和2024年度的《法律500强》(亚太)香港大律师榜单,获评为商业争议解决领域的“后起之秀”(Rising Star),并被评为2025年度的“领先大律师”(Leading Junior),对于她的评价包括:
“许大律师的判断力和工作成果远超过她的执业年限,她非常聪明,能深入思考案件的各个方面,并且为了给客户争取最优结果而不遗余力。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团队合作者,具有卓越的战术洞察力。作为少数母语是普通话的大律师,她在处理涉及中国内地因素的案件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取得成果。”
“许大律师的工作品质极高,并且反应迅速、高效且勤奋。特别是作为少数几位具有母语级普通话口语和书写能力的香港大律师之一,她在代表内地客户处理跨境仲裁和诉讼案件方面有独特的优势。”
“许大律师善于分析,思考深入细致,以务实的方法处理案件。她非常勤奋,在法庭上的讼辩亦十分有说服力。”
投资/商事香港仲裁/诉讼案例精选
投资相关
- 作为代表律师处理过多种复杂的金融投资交易相关争议,包括:
- 股份受让追加价款争议:申索人认购了某电信电视公司的股份,股东协议约定,假如目标公司的盈利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申索人须就相关股份支付追加价款。申索人在支付追加价款后,认为目标公司和/或其控制人隐瞒了相关信息,因此,提出仲裁,质疑追加价款支付的条件,并要求出售方退回追加价款。许大律师在实体聆讯阶段代表被申索人参与聆讯,负责开案陈词、结案陈词和证人的盘问(包括专家证人的盘问),并取得理想结果。
- 股权转让争议:原告人向第三方购买了目标公司的股权,并由被告人就第三方在该交易下的责任提供担保。在完成交易后,原告人发现第三方关于目标公司的承诺和陈述存在严重不实,包括关于知识产权的陈述和关于公司财务的陈述。许大律师接受委托,就原告人针对被告人在内地提起的诉讼,提供香港法专家意见。
- 可回售股票投资争议:申索人参与了某生物制药和医疗设备公司的上市前融资并认购该公司的股份。申索人与被申请人(该公司的主要股东)达成协议,同意假如目标公司未能在期限内上市,则申索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赎回股份。在该案中,目标公司未能在期限内上市,申索人行使回售权后未能收到赎回价款,因此提起HKIAC仲裁。许大律师从案件开始阶段代表申索人,目前正处于处理管辖权挑战的阶段。
- 优先股回购争议:申索人参与了某生物制药公司的上市前融资并认购了该公司的优先股。申索人与领投人约定,假如该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上市,申索人有权要求领投人回购其认购的优先股。由于目标公司未在期限内上市,申索人行使了回售权,但被申请人未按约定赎回该等优先股。申索人提起HKIAC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回售款。许大律师从案件开始阶段代表申索人,目前正处于组庭阶段。
- 优先股回购争议:申索人参与了某互联网公司的上市前融资并认购了该公司的优先股。该目标公司承诺,假如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上市,申索人有权要求该公司回购有关的股份。该公司的数个关联方为其回购义务提供连带保证。由于该公司到期未能上市,且在申索人行权后未按约定赎回优先股,申索人对该公司和各连带保证方提起HKIAC诉讼。许大律师从案件开始阶段代表申索人,目前正处于管辖权挑战阶段。
- 优先股回购争议:客户参与了某互联网公司的上市前融资并认购了该公司的优先股。该目标公司承诺,假如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上市,申索人有权要求该公司回购有关股份。鉴于该公司到期未能上市,就客户行使回购权的方式、仲裁条款和适用法、争议解决的策略等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争议:申索人在某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招股中认购了该公司的股票,并与该公司的股东达成协议,由该股东就申索人的股票投资回报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申索人提起HKIAC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该差额补足义务。许大律师在该案中代表被申请人应诉。在仲裁庭颁下一号程序令后,申索人撤诉。许大律师代表被申请人处理了仲裁费用的问题。
- 上市公司债券担保争议:申索人认购了某上市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被申请人为该债券提供担保。由于上市公司到期未能回购债券,申索人提起HKIAC仲裁要求被申请人就该债券的回购承担责任。许大律师在该案中代表被申请人应诉。在仲裁庭颁下一号程序令后,申请索人撤诉。许大律师代表被申请人处理了仲裁费用的问题。
- 股票挂钩结构化债券争议:申索人向被申请人认购了某公司的股票挂钩结构化债券,该公司其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案争议是关于该债券的赎回机制,包括赎回的时机、赎回金额的计算等。案件提交HKIAC仲裁。在该案中,许大律师从案件开始阶段代表申索人,直到完成实体聆讯。案件近期进行了实体聆讯,不日将有裁决。
- 作为仲裁庭秘书参与并处理股权投资等金融争议:
- 增资扩股协议争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约定,被申请人作为投资人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并成为控股股东,相应地,被申请人履行出资义务、解除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违反了相关协议下的出资义务、解除担保义务和披露义务,因此提起仲裁。许大律师在该案中担任三名资深仲裁员的仲裁庭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行中。
- 股权回购争议:申索人认购了某医疗公司的股份,并与该公司的另一股东(被申请人)约定,在某些条件下申索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赎回相关股份。申索人认为赎回条件已实现,要求被申请人赎回股份未果之下,提起HKIAC仲裁。许大律师在该案中担任三名资深仲裁员的仲裁庭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目前该案件已完结。
- 股权回购争议:申索人购入了某化妆品公司的股份,并于另一股东(被申请人)约定,在特定情况下申索人有要求被申请人购买申索人股份的权利(Put Option),且在特定情况下被申请人有要求购买申索人股份的权利(Call Option)。申索人行权后未能收到相关款项,因此提起HKIAC仲裁。许大律师在该案中担任三名资深仲裁员的仲裁庭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行中。
仲裁相关
- 在一系列HKIAC,SIAC和LCIA的仲裁程序中代表客户,处理过涉及合同、国际贸易、建筑、商业纠纷、投资、美股上市公司、船运等各个领域的纠纷,包括分别以中英文进行的程序,涉及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 涉及中方与外方的货物买卖合同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就货物瑕疵提起申索,目前程序仍在进行中;
- 涉及中国企业与境外主体的EPC合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争议的SIAC仲裁,独立代表客户处理实体聆讯,包括独立完成对事实证人和专家证人的盘问;
- 涉及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合约争议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实体聆讯,包括处理对事实证人和专家证人的盘问;
- 涉及中国背景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合约争议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仲裁的初期争议及实体争议;
- 涉及中方与外方的技术、货物供给合同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仲裁的管辖权争议阶段并胜诉,并且管辖权争议的聆讯包含对事实证人的盘问环节;
- 涉及香港公司在柬埔寨建厂的设计合约争议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包括实体聆讯在内的各阶段,包括对于事实证人的盘问环节;
- 涉及内地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之间的股份买卖合约争议的HK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仲裁各阶段的文件起草,目前程序仍在进行中;
- 涉及中方与外方的船运争议的LCIA仲裁,代表客户处理仲裁各阶段的文件起草,目前程序仍在进行中;
- 涉及内地和香港公司之的船运、货物买卖合同的数个SIAC仲裁,代表客户处理仲裁各阶段的文件起草,目前程序仍在进行中。
- 处理过仲裁程序中各个阶段的事务,包括紧急禁制令的申请、申请出具专家报告、管辖权争议、正审和讼费等各种程序。
- 就HKIAC和AAA仲裁有关事宜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并曾在内地法律程序中担任专家证人,就AAA仲裁的程序公平提供法律意见。
- 在数个大型HKIAC仲裁中担任仲裁庭秘书,协助仲裁庭处理仲裁程序等各项事宜,对于HKIAC和仲裁庭的运作有着深入的了解。
合同与商业纠纷
- Sugisaki Kiso Co., Ltd v Hsin Chong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Anor. (unrep., HCCT 13/2017, 18.6.2017), 代表原告成功抵抗了被告的讼费保障申请。
- Better Mar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v Zhong Shan Company Limited (unrep., HCA 958/2014, 30.11.2016), 关于造船中介佣金协议的争议,代表原告胜诉。
- Better Mar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v Zhong Shan Company Limited [2020] HKCA 145,代表原告,成功抵抗了被告人对于一审判决的上诉。
- S v G [2020] HKCFI 2201, 代表被申请人向香港法院提出暂缓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执行程序。
- Re China Medical – 关于上市公司前董事挪用公司资产的诉讼项目,涉及金额高达5亿美金,并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和多个诉讼程序。许大律师自2022年开始代表清盘人参与该项目。
公司和清盘争议
- Golong Co., Ltd v Sesderma, S.L. [2021] HKCFI 568, 代表原告并成功获得了禁止被告向香港法庭申请将原告公司破产清盘的禁制令。
- Sky Joy Investment Limited v Zheng Dunmu & Anor. (unrep., HCA 395/2016, 16.8.2017),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所有权的争议,涉及衡平法下抵押权的产生和物权的优先次序。
- Chen Lingxia v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Others (unreported, [2019] HKCFI 379, HCA 2012/2018, 15.2.2019), 关于中国内地公司在香港的母公司的股权争议,涉及衡平法下押权的产生和物权的优先次序,以及在中国内地进行的淘宝竞拍对香港公司的股权归属的影响。
- CantonPlus Enterprise Ltd & Another v Tong Zhenjun & Others (unreported, [2018] HKCFI 1402, HCA 227/2017, 22.6.2018), 关于设立于香港和香港境外的公司集团的股东纠纷,涉及股东纠纷进行时,各方当事人对公司的文件和资产的权利。
- China Shanshui Cement Group Ltd & Others v Mi Jingtian & Others (unreported, [2018] HKCFI 1553, HCA 762/2017, 19.7.2018), 涉及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附属的内地公司的董事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命、权利,以及香港法庭处理有关诉讼的管辖权问题。
- Fung Ying Chu v Onecorp Ltd & Another (unreported, HCCW 121/2016, 7.7.2017), 关于公司清盘程序的暂停。
- SAP Products Limited v Xena Security Limited & Another (unreported, DCCJ 2014/2015, 30.12.2016), 关于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面纱”的责任分配问题。
证券和监管
- Lee Kwok Wa & Others v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v Young Bik Fung & Others (2018) 21 HKCFAR 537, 香港第一单关于《证券与期货条例》第300条的解释和适用的案例,代表被告人参与了上诉庭和终审法院的上诉。
- 就证监会调查、《证券与期货条例》第213、214和300条相关的诉讼程序提供法律意见和代表。
竞争法争议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18] HKCFI 2095; (unreported, HCA 1929/2017, 07.09.2018), 香港第一宗涉及竞争法辩护的民事案件;代表原告;有关将涉及竞争法问题的民事程序转移到竞争事务审裁处的程序问题。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19] HKCFI 515; (unreported, HCA 1929/2017, 22.02.2019), 关于在涉及竞争法问题的民事程序中,是否应当暂停有关民事程序,以待竞争事务审裁处处理有关的竞争法问题。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19] HKCT 1; [2019] 2 HKLRD 205, 关于在竞争事务审裁处的程序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案例。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20] HKCT 2, 关于在竞争法程序中的临时救济的申请,包括专家证据、修改申索书和文件披露等。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21] HKCA 294, 成功抵抗了被告人就上述 [2020] HKCT 2的一审判决的上诉。
- Taching Petroleum Co., Ltd v Meyer Aluminium Ltd [2021] HKCT 2, 关于上述竞争法争议的实体聆讯,代表原告参与了审讯(trial),并胜诉。
土地/城市规划/司法覆核
- 丘龍生 v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2020] HKCFI 1499, 代表指认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参与司法覆核的聆讯并成功驳回申请人对司法覆核许可的申请。
- Million-Add Development Ltd v Nok Wah Logistic (Hong Kong) Co Ltd(unrep., HCA 2873/2015, 09.09.2016), 代表原告就土地的管有、赔偿等问题申请简易判决并胜诉。
- Leung Chuk Chi & Another v 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Sheung Shing Court[2019] HKLdT 34 (unreported, LDBM 48/2017, 15.5.2019), 代表被申请人反对要求披露文件的申请。
法律意见
- 在包括下列领域中提供过法律意见或是法律文书起草工作(包括上市、诉讼和仲裁相关意见):
- 证券法(包括内幕交易和《证券与期货条例》下的不同申请、信托、公司和清盘法等);
- 合同;
- 公司和清盘法;
- 竞争法;
- 知识产权;
- 合规;
- 信托;
- 遗产管理;
- 财产;
- 侵权。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单内仲裁员
- 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暂委法官(2023年4月)
- 香港上诉庭法官助理(2020年3-4月;2021年1-2月,7月,9月;2022年6-7月)
- 香港大律师公会竞争事务委员会委员(2020年至今)
- 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2016年;2022年至今)
- 香港大学合同法讲师(tutor)(2016-2017年)
- 北京大学国际仲裁法课程讲师(2016、2017、2021、2022、2023年)
- 华东政法大学普通法课程讲师(2023年)
- 北京大学普通法课程讲师(2024年)
- 深圳大学国际商事规则讲师(2024年)
- 香港罗德学人(2013)
- 沈澄纪念奖学金(2016)
- Maxwell Law Prize 2013
-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Prize in Professional Practice and Management 2013
- Hou De Charitable Foundation Scholarship for the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Programme (2012-2013)
- The Bank of East Asia Scholarship (2011-2012)
- W. Lo Memorial Scholarships (2011-2012)
-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ecretaries Scholarships (2011-2012)
- Rowdget W Young Medal in Law (2011-2012)
- Professor Dafydd Evans Memorial Scholarship Class 1972 (2011-2012)
- The Des Voeux Chambers Junior Scholarship (2010-2011)
- Bank of East Asia Golden Jubilee Scholarship (2010-2011)
- Chan Kai Ming Prize (2009-2010)
- Linklaters Prize for Overall Excellence in Law: Year II (2009-2010)
- Madam Lau Kit Fong (Sau Chee) Memorial Scholarship (2009-2010)
- The Sola Gratia Foundation Scholarships (2009-2010)
- Dean’s Honours List (2011-2012)
- Dean’s Honours List (2009-2010)
- Dean’s Honours List (2008-2009)
- “Copyright Protection in the Digital Age: A Tripartite Balance”, Hong Kong Law Journal, Vol. 42, Part 3 of 2012 (Autumn 2012). (发表于Hong Kong Law Journal的一篇关于香港知识产权法改革的文章)
行政复核,商业司法复核,宪法复核,法定审裁处,以律师身份参与仲裁,以仲裁员身份参与仲裁,仲裁裁决的执行,银行责任,信贷融资,金融产品不当销售,金融产品不当销售,证券法,证监会执法行动,合同,法律冲突,衡平法,侵权,货物销售,保险法,可转让票据,合伙,公司治理,上市及其他监管规则合规事务,衍生诉讼,不公平损害呈请,强制执行,调查,后续诉讼,款单,合并(电讯),破产,重组,债务偿还安排,清盘,版权,商标,专利,假冒,侵犯隐私,信用证,货物销售及运输,航运,城市规划上诉,收回土地,律师的疏忽行为,医疗疏忽,核数师的疏忽,测量师的疏忽行为,纪律处分程序,区块链,加密电子货币,数据技术,分布式自治组织,数位资产,文件披露,资产追回,容许查察济助,第三方披露令,银行账簿令,物业转易,逆权管有,地役权,业主与租户争议,建筑物管理